| 
 
 为全面落实中纪委和市委、市政府、市纪委和市委教育工委关于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文件精神,结合宣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,围绕风清气正的主题和立德树人的宗旨,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坚决反对“四风”,使广大党员和教师熟知“十严禁”和“十二严禁”要求,切实做到全覆盖、全知晓,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 
  
一、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节日期间“十严禁”纪律要求 
  
1.严禁滥发津贴、补贴、奖金、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; 
2.严禁违规举办年会、节会、庆典等活动或借招商引资之机搞各种形式的论坛,用公款搞相互走访、宴请等拜年活动; 
3.严禁违规公款吃喝、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; 
4.严禁违规收送各种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、消费卡、电子红包以及土特产品等节日礼品礼金; 
5.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; 
6.严禁公车私用或“私车公养”; 
7.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封建迷信、赌博活动; 
8.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; 
9.严禁在节日期间开展“走秀式”调研和“表演式”慰问; 
10.严禁在节日期间工作打折扣、搞变通,特别是窗口单位对群众需求“推绕拖”。 
  
  
  
二、市委教育工委市纪委驻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组关于节日期间“十二个严禁”纪律要求 
  
1. 严禁滥发津贴、补贴、奖金、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; 
2. 严禁违规举办年会、节会、庆典等活动或借招商引资之机搞各种形式的论坛,用公款搞相互走访、宴请等拜年活动; 
3.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、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; 
4. 严禁违规收送各种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、消费卡、电子红包以及土特产品等节日礼品礼金; 
5.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; 
6. 严禁公车私用或“私车公养”; 
7. 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封建迷信、赌博活动; 
8. 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; 
9. 严禁在节日期间开展“走秀式”调研和“表演式”慰问; 
10. 严禁在节日期间工作打折扣、搞变通,特别是窗口单位对群众需求“推绕拖”; 
11. 严禁乱收费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; 
12. 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违规违纪行为。  
 
					   |